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(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)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!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同時廢止。
中、小企業的形式主要是有限責任公司,公司是擬制的人格,按照公司從成立、經營到解散或破產的順序,和中、小企業密切相關的主要的法律、法規有:
一、公司成立之初
1、《公司法》 公司法,是規范公司行為的基本法律,公司的設立、股東資格、公司章程、股東責任、股東權利、公司高管、公司解散、清算等事項,都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,是中、小企業貫穿始終的一部法律。
2、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是公司設立、年檢、注銷必須遵循的法規。
二、公司成立運營期間
1、《合同法》 (《民法典》第三篇 合同)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盈利,而盈利就離不開交易!合同法》是規范市場交易的法律,是民事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所遵循的主要法律。合同涵蓋的內容廣泛,不僅商品交易需要訂立合同,涉及到公司的股權交易、知識產權交易、物權變動等事項也均需有合同保障,均受《合同法》的調整。
2、《物權法》 (《民法典》第二篇 物權)公司經營所得,涉及到的土地、房產等不動產以及交易有些動產,是需要登記才能取得物權的,這部分物權的取得是要受《物權法》調整的。同時,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房地產管理法》也是涉及土地、房產物權方面應當遵循的規范。 另外,物權具有擔保功能,在涉及物權擔保時,《物權法》的相關規定,是必須遵守的。
3、金融類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,運營期間,要支付結算、要貸款融資,這個時候,涉及到的法律、法規有《貸款通則》、《票據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等。公司為了分散風險以及交通工具類因國家強制規定,而必須或選擇的保險,就又涉及到《保險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4、知識產權類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譽、同時還會給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注冊商標、有自己的商業秘密和專利技術。這些涉及到《商標法》、《專利法》(專利法實施細則,2010修訂)、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的調整。
5、《婚姻法》(《民法典》第五編 婚姻家庭)、《繼承法》(《民法典》第六編 繼承) 公司在運轉的過程中,可能出現股東因為婚姻、繼承事項的出現,而出現股東或股份的變動,這方面上述兩部法律均有調整。
6、稅收類的法律 公司作為最重要的納稅義務人,在繳納稅款的時候要遵循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、《企業所得稅法》、《個人所得稅法》、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等法律的規范和約束。
7、勞動類法律 公司經營離不開人,而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就要遵守《勞動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》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的規定,為勞動者繳納各種社會保險。
8、會計法 公司運轉,各種經濟指標都要用數字來體現,而體現的數字都要受《會計法》的規定,不能違背該法及配套法規的相關規定。
9、《擔保法》 公司經營的時候,不僅涉及到為人擔保,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擔保,這方面就要受到《擔保法》的調整。
三、公司終止時
公司的終止,就是公司作為法人人格的消滅,無論是股東自行決定解散還是申請法院解散,都要成立清算組,這時的操作《公司法》有規定;而到了資不抵債的時候,申請破產就要受《破產法》的調整了。 因為,公司是擬制的"人",從"生"到"長"一直到"消滅",都是一系列的法律行為,所以,均要遵守法律規定,以上是和以公司為主要存在形式的中、小企業密切相關的法律、法規,當然這僅僅是一部分主要的法律、法規,并未囊括全部。透過上述所涉及的主要法律、法規,我們可以看到,國家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運轉,設計了一系列的法律規范,可以形象的說,公司就是在"法網"里運轉的經濟體。
參考文獻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若干問題的解釋(2000年12月13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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